陈晓军,男,山东莱芜人,1972年6月生,法学博士,教授,硕士研究生导师,文法学院党委委员,山东农业大学“1512”第三层次人才。2003年至2006年师从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。为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,中国农业经济法学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会理事、泰安市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副会长,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,泰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咨询员、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一、教育背景:
青岛大学中文系本科(1988年-1992年);
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(1999年-2002年);
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(2003年-2006年)。
二、研究领域
民法法人制度理论、公司法、证券法、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,农村土地制度。
三、所授课程
《商法》、《民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农业法》等。
四、主要荣誉
获2006年度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优秀博士论文;
获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;
泰安市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。
五、论著与项目
曾发表以公司法为主的学术论文三十余篇,其中CSSCI期刊十余篇。在法律出版社、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专著五部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项,其他省部级以上课题三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