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永强教授做客“山海论坛”名家讲坛第5期
发布时间: 2018-01-01 浏览次数: 67

12月29日上午,“山·海论坛”名家讲堂第5期在南校区综合楼N303举行。本次论坛特邀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陈永强教授主讲,法学系张丽珍、曹相见老师和2014、2015、2016、级同学参加。

陈教授本次主讲主题为“物权变动的基本要素研究”。他首先从《物权法》第九条讲起,点明了研究的缘起是物权变动,而物权变动的最基本要素是公示与合意,这就是第九条所说的“公示要件主义”。紧接着,陈教授提出问题:在物权变动规则中,除了考虑登记以外,还需不需要考虑其他的要素呢?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陈教授与听众们分享了几个案例,通过案例说明了仅有公示要件主义是不够的,交付占有在物权中具有的意义还要看法律行为的效力。对于是否能把处分权要素、善意要素纳入物权变动规则体系之中,陈教授阐述了将交付占有与登记分开考虑的意义。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,陈教授提醒大家在考虑物权法问题时,不能单一看法条,要以民法体系来了解其中的规则和背后所藏的复杂因子,关注实质正义。在互动环节,师生积极发问,陈教授一一解答。最后,曹相见主任总结了本期论坛,并向陈教授表示感谢。

 陈永强,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、《法治研究》副主编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学博士后,复旦大学法学博士;曾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;主持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、中国法学会等课题20余项,在《法学》、《法商研究》、《现代法学》、《环球法律评论》、《比较法研究》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,出版专著数部,其中《私法的自然法方法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)一书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