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文晶,女,1978年生,辽宁大连人,硕士研究生,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,山东农业大学“1512”第四层次人才。
一、教育背景
沈阳工业大学法学学士(2000);
东北财经大学法学硕士(2003);
二、研究领域
公司法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;
三、所授课程
商法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、金融法;
四、主要荣誉
2010年获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工会“高校青年教师多媒体教育软件竞赛”三等奖;
2010年获山东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多媒体教育软件竞赛二等奖;
2011年获山东农业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;
2013年参加校级教研课题《我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能力培养问题研究与实践》(列第二)获校教研成果一等奖。
五、代表作品
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对策》,《经济与管理》2001.3;
《小议商品房预售中的“一房两卖”问题》,《商业研究》2003.19;
《对〈物权法(草案)〉有关房地产条款的修改建议》,《山东农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05.3;
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银行债权保护》,《产业与科技论坛》2008.10。
六、研究项目
先后参加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《完善我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对策研究》、《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法律问题研究》、《农民种植权问题研究》,主持山东农业大学博士基金课题《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》,主持山东农业大学社科课题《涉农企业信用监督机制研究》。2009年参加校教研课题《我校法学专业实施“法律诊所”教育的探索与研究》(列第四)获校教研成果三等奖; 2013年参加校级教研课题《我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能力培养问题研究与实践》(列第二)获校教研成果一等奖。